珠三角八城公积金异地互贷四年 申请人数并不多
2014-10-17
来源:
南方都市报
阅读:857
[
返回列表
]
三部门印发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推进公积金异地使用,实现异地互认、转移接续。早在2009年5月,珠江三角洲地区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等8个城市已经签订协议,启动公积金异地互贷,2012年互贷城市再增加茂名市。去年5月,原协议已到期,至今仍未续签。但部分城市仍可互贷,在珠三角互贷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仍可在广州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