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或子女购房可互用公积金

2014-11-13  来源:都市报  阅读:1493  [返回列表]
2012年武汉曾出台政策,低保或低收入家庭购房,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各自的公积金存储余额,帮助对方偿还贷款。而根据最新“通知”的要求,未来湖北省内,父母、子女购房时互用对方的公积金,不再限定家庭收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