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或子女购房可互用公积金
2014-11-13
来源:
都市报
阅读:1493
[
返回列表
]
2012年武汉曾出台政策,低保或低收入家庭购房,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各自的公积金存储余额,帮助对方偿还贷款。而根据最新“通知”的要求,未来湖北省内,父母、子女购房时互用对方的公积金,不再限定家庭收入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