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颠覆?——房地产行业的改良与革命

2015-01-12  撰写人:世联行董事长-陈劲松  阅读:2935

什么是“颠覆”?颠覆就是用一套新的运行规则取代现有体系的运行规则,从而让“现有,固有的,坚固的一切都烟消云散”,用个中国人都熟悉的词叫“革命”。颠覆具有如下特点:

1. 现有需求的革命:用新的需求取代现有的需求。当新的技术出现,改变产品的性能,而使得产品本身更能给客户带来价值时,这个颠覆就发生了。比如“手机”对于“传呼机”、“数码相机”对于“胶片相机”、“电视机”对于“收音机”、“DVD”对于“录像机”、“数码下载”对于“DVD”等等。

2. 现有权力的革命:现有行业价值链的重新分配,即用一种新的分配规则,使得原来的权力拥有者的价值被新的权力拥有者剥夺了。当现有的权力拥有者建立的价值分配体系严重阻碍了行业的发展时,即过去我们所说的“生产关系”严重阻碍了“生产力”发展时,这个颠覆就会发生。比如“余额宝”对于“活期存款”、“商品房”对于“计划分房”、“自由择业”对于“包分配”、“网上视频”对于“电视台”……这个颠覆的特点是权力转移,而且是底层革命,就是屌丝颠覆高大上、穷人起义剥夺富人的财富。

3.现有生产和消费过程的革命:因为技术进步使得供应链整合,消费过程更有效率,更省成本,使得行业原来的生产和消费过程发生了重大改变。我们知道技术进步是近百年来一直都在发生的事,并不叫颠覆,只有当它让现有的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发生重大改变时,比如可以省掉某些过程和环节,让它们没有了存在的意义时,才叫“革命”,否则就是“改良”或叫“进步”。比如,“移动互联”对于“门户网站”、“网上购物”对于“百货商场”、“智能手机”对于“网吧”、“在线阅读”对于“书店”,就是革命……而“高铁”对于“绿皮书”,“云计算”对于“ERP”,“机器人”对于“流水线作业”,“在线教育”对于“传统学校”,则是改良。

革命和改良的区别在于:新的技术规则如果能在原有行业的主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应用,则是改良,也叫创新原有的环节和过程。如果原有行业连使用新技术规则的机会都没有,则叫革命。时代变迁,变化难免,但是对震天响的“颠覆”口号,我们则应保持淡定,因为有些“颠覆”不过是改良而已。比如,对于我们所在的房地产行业而言。

 

房地产行业可能是最被人惦记最想颠覆的行业,这很容易理解,因为对于这样一个规模巨大的行业而言,任何改良或革命,都将为社会创造很大价值。改良就不用说了,单是工业化生产,每年就将再造一片大森林;单是精装修交房,每年就会为消费者节省海量的时间和成本。我们想讨论的是革命:

1. 需求会被取代吗?

当然不会,但需求会发生变化。市场本身的量的变化是最主要的,其次就是细分的产品种类、结构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这些变化都是市场本身的变化,哪个行业没有这种变化呢?比如行业最担心的“小米如何做公寓”,不过是一个变形的创业孵化器而已。从其他行业进入房地产,这事并不新鲜。近几千年来,技术和人类分工合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人本身的变化其实很小,起居本身的基本需求更没有发生本质变化。

2. 权力会发生改变吗?

我们来看一下在房地产行业权力到底在哪里?

——土地出让是行业最大的权力,这个游戏规则过去一直由政府垄断,但也已经在逐步发生变化,比如保障房和限购;

——资金的权力是行业第二大权力,这是可能发生最大变化的领域,即从传统银行转向市场直接融资,是最值得关注、将发生颠覆的领域;

——开发整合是行业第三大权力,当然同时也是未来最大风险的承担者,如果发生“反向定制”,则权力会发生革命性的颠覆。“代建模式”目前发生在产业地产,未来可能会深化。纯商品房的“众筹”建设周期太长,但目前的“预售楼花”本质上就是“众筹”的一种形式,其它众包模式还在摸索之中;

——建设环节是第四大权力,技术性变革正在发生,不过是效率、成本、质量的改良;

——销售环节,是目前“颠覆故事”发生最多的地方,一手楼销售是目前房地产项目最为重要的环节,可惜它的权力却是最小的。

以上所说的权力大小是按照目前行业所分配的价值而言,第一权力约占50%,第二、三权力约占30%,第四权力约占15%,销售环节约占5%

单拿销售环节的5%,也要拆分出:

——广告是最大的权力,约占2~3%,这才是移动互联网需要颠覆的重点,也是目前所谓“电商”的发力要点,借O2O颠覆的是传统媒体和PC门户网站。

——展示和样板房约占1~1.5%,目前所有的网上3D之类,还不能取代实景展示。

——营销代理约占0.5~1.5%,是权力最小的,是比国际通用的2.5%要低得多的“苦逼”行业,是房地产行业中的“屌丝”。有意思的是一大批富有的投资人(高大上)要凭借烧钱来颠覆没有权力的“屌丝”,怎么颠覆?

 

有人说颠覆的逻辑是人家根本不是冲着你去的,比如建立一个新的“交易平台”,然后顺便就把你代理商给灭了。你根本就不知道竞争来自何方,等你知道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这种“神”逻辑,有个前提就是“平台”公司具备以下功能:

——根本就不需要案场服务;

——平台客户积累太多,像小米一样直接“秒杀”;

——案场服务完全免费,“羊毛出在猪身上,让狗买单”,挣的是其他如金融、家居等行业的钱。

前两条对于房地产销售而言,可能会发生,但绝不是“新常态”。房地产交易的特点与小米手机之不同在于:强地域、长周期、深服务、冷业态。在这里不赘述。总之,房地产行业的特征是所有批量、标准和渠道交易者的恶梦。钱烧光之时,梦也就醒了。

对于“羊毛出在客户上,让金融买单或家居买单”这件事,说的是服务(羊毛)是不可取代的入口的意思。它绝对是有价值的,只不过价值不直接从客户上兑现,而是找一个离交易距离比较远而又利润丰厚的“高大上”兑现的意思。如果这样,那么谁是颠覆者呢?凭什么颠覆?一定是谁离客户最近,谁负的责任更多,谁才是真正的颠覆者。

人的正确思维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因为融资能力强吗?是因为年轻吗?还是人脑中天生固有的互联网思维?人的正确思维只能从实践中总结而来。当新技术成为大家的“公器”之后,任何行业都会发生或多或少的变化,原有行业产业链的玩家(player)确实面临着要么改良、要么被人革命的竞时赛。房地产行业当然也一样。但我们非常反对“不创新(改良)等死,创新(改良)找死”的说法,而是坚定地认为新老玩家在创新(改良)方面的机会是平等的。

基于房地产行业的特征,只要拥抱改良,勇于创新,这个行业发生真正革命的机会就将是一个局部环节的事件,一个小概率事件。

 

201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