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上海自今年4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将实行20-50年的弹性年期出让制度。
“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就是以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为目的,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平台,对项目在用地期限内的利用状况实施全过程动态评估和监管。”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已转发文件,将新增供应的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标准厂房类、研发总部产业项目类、研发总部通用类均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将项目建设投入、产出、节能、环保、就业等经济、社会、环境等各要素纳入合同管理,以实现土地利用管理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土地生命周期就是空间位置上地块的形态、属性从生产、变化到消亡的过程。土地生命周期管理就是随着时间变化对空间位置上的地块演绎全过程进行全周期管理,通过各业务阶段的关联,实现对地块在各“生命环节”状态和属性的记录、回溯、查询、统计和分析。
土地的生命周期管理是考虑按照产业生命周期的要求对土地进行管理。上海自今年4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这次土地政策里面明确工业用地出让是20年,将来有很好的产业潜力继续续期,没有的就及时调整,这样有利于土地得到充分的利用。而对于以往已经获得40年、50年开发权的土地,包括商业,则要促进转型功能。比如说规模比较大,鼓励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鼓励自主进行调整。
上海的土地转型将分为区域整体转型和有条件零星盘活两种。区域整体转型的可以通过存量补地价方式实施整体转型开发,整体转型要求统筹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等公益性建设,与经营性开发同步推进,确保实施转型的区域整体性。而在有条件的零星盘活方面,对于未划入整体转型区域,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业用地,即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类的经营性用地、未纳入旧城改造范围内、权利主体单一且周边无规划开发建设用地并具备独立开发条件、拟转型发展项目具有明确的产业和功能,经区县政府批准后,可以通过存量补地价方式实施自行开发。
上海此次还建立了工业用地利用绩效评估制度,分别在达产阶段、达产后第3年以及今后每3年、出让年期到期前1年等阶段,对企业的土地利用绩效等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其结果将直接决定企业是否能继续使用土地。
“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严格执行,将有效确保产业项目符合经济转型发展的要求,并缩短土地周转期限,保障土地市场供应稳定;而采用的“合同约定”手段,也有利于全过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这一政策的推出后,工业用地有效使用年限由40年变为20年,充分体现了土地利用管理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也意味着在今后土地使用权退出,或继续使用,或改变土地性质退出后,存在着更多评估问题。这也将成为今后我们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值得关注。